賣一間、買兩間,也可以申請房地合一重購退稅嗎?|示意圖

半年前,魏先生因為工作重心都在南投,每天往返竹北、南投,長期奔波讓他身心俱疲。於是和太太張小姐商量後,決定把竹北的房子出售,搬回南投定居。

房子順利賣掉後,魏先生因出售房屋繳了 200 多萬元的房地合一稅。

夫妻倆原本想在南投買一間大房子,但看了許久都沒有找到合適的物件。後來,他們看到兩間相鄰的房子,不僅可以讓一家人的生活空間更充裕,也能依照家庭需求分配使用。

張小姐笑著說:「如果買下兩間,孩子以後念書就有自己的書房,我們夫妻也可以有獨立的工作空間。」

兩間房屋的重購價額可以合併計算

半年後,張小姐帶著資料來到事務所詢問:「我們後來在南投買了兩間房子,不過兩間加起來的總價,還是比之前賣掉竹北房子的價格低,這樣可以把兩間加起來申請房地合一重購退稅嗎?」

代書看完資料後回覆:「可以的!兩間房屋的重購價額是可以合併計算申請重購退稅的。」

但國稅局會更嚴格審查居住事實

張小姐又有點擔心地問:「那國稅局會不會要求只能用一間來申請退稅,這樣退回的稅就比較少?」

代書提醒她:「要注意的是,國稅局對於以兩間房屋申請重購退稅的案件,通常會更重視是否真的符合居住事實。」

「像你們這種情況,是因為家庭生活空間不足,希望孩子有獨立書房、夫妻有工作空間,所以兩間房屋都由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使用,這樣就比較符合自住的目的。但如果其中一間拿去出租、閒置或作其他用途,就會影響退稅資格。」

在代書協助整理相關資料、說明家庭實際居住需求,並檢附足以證明兩戶皆由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使用的相關文件後,最終順利向國稅局申請到房地合一重購退稅。

代書分析

很多人以為房地合一重購退稅只能「一賣一買」,其實法令並沒有規定只能重購一戶。

只要符合相關規定,即使出售一戶房屋後重購兩戶,兩戶的購買價額仍可以合併計算,再依重購價額與原出售價額的關係,計算可退還的房地合一稅。

不過,以兩戶房屋申請重購退稅時,國稅局通常會更加嚴格審查居住事實:

  • 兩戶是否都由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實際居住使用
  • 是否確實因家庭生活需求而共同使用
  • 是否有足以證明實際居住的客觀資料,例如戶籍、水電使用情形、家具配置、生活動線
  • 若其中一戶出租、營業、長期閒置或沒有實際居住使用,就會影響適用

重點整理

  • 賣一間、買兩間,也可以申請房地合一重購退稅
  • 兩間房屋的購買價額可以合併計算
  • 兩戶都應由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實際居住使用
  • 國稅局對多戶重購案件審查較嚴,事前規劃及保存證明資料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