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位陳小姐來事務所諮詢。
她前陣子剛賣掉一間自己住了很多年的房子,最近又和弟弟一起合買一間新房,想申請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
但她有點擔心地問:「淑婷代書,我不是買整間房子耶⋯⋯我是跟弟弟一起買,只持有部分持分,這樣還可以申請重購退稅嗎?」
很多人以為的三個誤會
- 一定要買「完整一戶」
- 名字只能一個人
- 不能共同持有
但其實不是這樣。
重購退稅看的是什麼?
重點其實是有沒有重購自住房地,而不是「是不是買整間」。
只要符合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的條件:出售與重購的房屋要屬於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實際居住、並設籍。
新購房屋即使是持分、跟家人共同持有,只要有實際持有產權、符合自住使用、有設籍居住等條件,仍然可以適用重購退稅。
但有一個重點很多人忽略
購買價格通常會依照持分比例去計算。
也就是說,陳小姐如果只持有新房子的二分之一持分,國稅局通常也會依照她實際重購的比例來認定購買價格。
不是買一點點持分,就能以全額購買價格認定。
淑婷代書小提醒
很多人都是房子買完了,才開始問:「這樣可以退嗎?」
但其實真正重要的是買之前有沒有先規劃。因為有時候持分比例不同、登記方式不同、設籍時間不同,結果差很多。
一句話重點:重購退稅不是「有買就好」,而是「怎麼買、怎麼登記」更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