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賣方雷先生打電話給淑婷代書。
「代書~我現在人在戶政事務所,但櫃台問我要申請什麼用途的印鑑證明,我有點聽不懂耶⋯⋯」
淑婷代書:「雷先生,你這次是賣房子,所以用途要申請『不動產登記』喔。」
印鑑證明會依用途註記
很多民眾其實跟雷先生一樣,以為印鑑證明只是一張「證明本人印章」的文件,但實際上,戶政事務所會依照不同用途註記。像是:
- 不動產登記
- 金融機構
- 車輛過戶
- 法院用途
- 其他指定用途
而不動產買賣時,賣方提供的印鑑證明,是要搭配過戶文件與印鑑章使用的。因為地政機關會依據這份印鑑證明,確認賣方本人確實同意辦理產權移轉。
要不要多申請幾份放著?
後來雷先生又問:「那我是不是需要多申請幾份放著?」
淑婷代書提醒:「印鑑證明非常重要,等於某種程度的身分授權文件,千萬不要隨便交給別人,也不要跟身分證、印鑑章、權狀這些資料放在一起。如果不小心一起遺失,不動產有可能被移轉走。」
尤其現在詐騙很多,所以實務上,代書通常會建議客戶:印鑑證明有需要再申請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