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開 BNI 小組會議的時候,剛好有位來賓打電話給淑婷代書。
他笑著說:「我在台南有賣一間房子,有些問題想請教一下。」
原來這位先生最近在台南出售房屋,買賣契約已經簽訂完成,依照流程也把權狀正本、印鑑證明、印鑑章以及蓋好公契的移轉契約書都交給代書辦理。
回家後卻越想越擔心:「代書,我的權狀都給出去了,移轉契約也蓋章了,如果代書沒有照約定辦理怎麼辦?我的房子會不會有風險?」
先確認承辦的是不是合法執業地政士
目前各縣市地政士公會及主管機關網站,都可以查詢地政士是否具有:
- 地政士證書
- 開業執照
- 正常執業資格
如果確認是合法執業的地政士,就必須受到《地政士法》的規範與約束,並對委託事項負有法律責任。
換句話說,並不是拿到文件就可以任意處理,而是必須依照委託內容及法令規定辦理。
如果還是不放心呢?
有些賣方個性比較謹慎,會希望多一層保障。這時候其實可以和買方及代書事先協商:
- 權狀先由賣方自行保管
- 或印鑑證明暫時不交付
- 等案件進行到送件過戶階段時,再由賣方親自將文件送至地政事務所或現場交付
只要買賣雙方都同意,實務上也是可行的做法。
移轉不是只靠一張權狀
很多人以為:「只要權狀交出去,房子就被拿走了。」其實不是這樣。
不動產移轉還需要:合法的買賣契約、完整的移轉文件、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稅費申報完成、地政機關審查核准,最後才能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
所以與其擔心文件交出去,不如在一開始就選擇值得信任、合法執業的專業地政士。
因為真正的保障,不只是那張權狀,而是整個交易流程是否有人替您把關。
地政冷知識
權狀只是所有權的憑證之一。所以權狀遺失可以補發,但登記錯誤卻可能衍生更多法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