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購退稅後,別忘了五年的限制|示意圖

去年,鄭先生曾委託淑婷代書辦理不動產買賣移轉。當時那間房子,是鄭先生與女友各持有二分之一。

原本兩人規劃一起生活,但後來感情還是走到了盡頭。房子賣掉後,鄭先生隔了一段時間,決定重新買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

今年 2 月,鄭先生再次走進楊淑婷代書事務所,問代書:「我之前賣房繳的房地合一稅,有機會退回來嗎?」

確認條件後,代書協助鄭先生辦理「重購退稅」申請。三個多月後,國稅局終於通知:「退稅核准,可以領支票了!」

什麼是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

簡單來說:如果出售舊自住房地後,又重新購買新的自住房地,符合條件時,原本繳納的房地合一稅,有機會部分或全部退還。

很多人以為「稅繳了就沒了」,但其實重購退稅,是很多自住客的重要權益。

為什麼退稅案件常常等很久?

因為國稅局會審查很多資料,例如:

  • 是否符合自住使用
  • 有沒有實際設籍居住
  • 新舊屋持有時間
  • 買賣時間是否符合規定
  • 是否為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使用

以前這類案件,有時真的要等 3~6 個月甚至更久。但最近代書感覺國稅局審核速度似乎變快了,也可能因為近期房市交易量下降,案件量減少後,整體審查流程也加快不少。

退稅成功不是結束

很多人以為「退到稅就安全了」,其實不是。

如果重購退稅後,五年內違反規定,國稅局可能會追回原本退還的稅金。

重購退稅後要注意:

  • 五年內不要再移轉
  • 要維持自住設籍
  • 不能出租
  • 不能做公司營業使用
  • 不要變成非自住狀態

很多人後來因為「只是借朋友設公司」「暫時出租一下」「先過戶給家人」,結果被追回退稅,真的很可惜。

因為真正重要的,從來不是「退到稅」而已,而是不要多年後,又收到一張補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