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專業人士在地政士事務所討論生前契約與遺產傳承講座,其中一人正在接聽客戶來電

今天淑婷代書和小玉一起討論合作講座。

正聊著生前契約、意定監護、遺囑及財產傳承時,小玉突然接到一通客戶電話。

電話一講就是十幾分鐘,我和另一位會員就在旁邊等她。

等她掛掉電話後,小玉一臉無奈地看著我們,突然問了一個問題:

「你們知道,被繼承人過世後,還沒除戶前,銀行帳戶裡的錢可以先領嗎?」

我跟另一位會員幾乎沒有思考,異口同聲回答:

「知道啊!不能領,會被告!」

小玉愈了一下。

她笑著說:「你們怎麼都知道?」

原來,剛剛打電話來的,就是她的客戶。

客戶的爸爸過世後,認為銀行帳戶裡的錢本來就是爸爸留下來的,先去領一些出來處理喪葬費用,沒想到後來竟然被其他繼承人提告。

現在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客戶急著打電話詢問,當初辦理提款時銀行開立的單據還有沒有留著,希望能作為後續說明的資料。

「那是我爸爸的錢,我只是先領出來而已」—— 但法律不是這樣看的

其實,很多人都有一樣的想法:

「那是我爸爸(媽媽)的錢,我只是先領出來而已,有什麼關係?」

但法律不是這樣看的。

只要被繼承人過世後,遺產在完成分割前,原則上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若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擅自提領、占有或處分遺產,就可能引發爭議,甚至被質疑侵害其他繼承人的權益,而走上訴訟。

淑婷代書建議

  • ✔ 被繼承人死亡後,遺產原則上由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
  • ✔ 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不建議自行提領被繼承人帳戶存款。
  • ✔ 若確有必要支付喪葬費、醫療費等支出,建議先諮詢代書或律師,並完整保留提款紀錄、收據、發票及相關證明文件。
  • ✔ 若繼承人之間已有共識,最好以書面方式確認,並依法辦理繼承及遺產分割,避免日後因證據不足或認知不同而產生爭議。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