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手持房地合一稅繳款書向地政士詢問能否申請分期,旁邊列出分期申請條件

那一天,張先生終於完成了房屋點交。

代書將權狀交給買方,也代表這筆買賣歷經簽約、貸款、完稅、過戶後,正式畫下句點。

原本大家都鬆了一口氣,沒想到張先生看著代書準備好的房地合一稅試算單,沉默了好一會兒。

「代書……」
「我要繳 110 萬元的房地合一稅。」
「如果現在一次繳掉,我真的沒有生活費了。」
「可以跟國稅局申請分期嗎?」

代書看著張先生回答:

「可以申請,但不是想分期就能分期,必須符合國稅局規定的條件,由國稅局審核。」

房地合一稅繳納困難,可以申請延期或分期

代書接著向張先生說明,目前房地合一稅若有繳納困難,可以向國稅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但必須符合相關規定,例如:

✅ 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繳納期間屆滿日前一年內,納稅義務人或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

  • 依就業保險法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 依社會救助法領取急難救助。
  • 減班休息(無薪假)期間占當月應工作日二分之一以上,且持續兩個月。
  • 因其他因素發生財務困難,無法於繳納期間一次繳清稅款(須提出相關說明及證明)。

代書也提醒張先生,是否核准分期,仍須由國稅局依個案審查,並不是提出申請就一定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