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簽約的那一對夫妻,整個簽約過程中,老婆都非常開心。一下研究客廳怎麼規劃,一下討論主臥要不要做更衣室。
眼看契約快簽完了,老婆突然轉頭對老公說:「這次房子要登記在我名下喔!」
老公笑笑回答:「不是早就答應妳了嗎?」
沒想到老婆接著補了一句:「不然你以前亂投資、亂規劃,萬一哪天又把房子搞沒了怎麼辦!」
現場瞬間安靜了三秒鐘。
房子登記在配偶名下,就真的安全了嗎?
很多夫妻認為:「房子登記在先生名下不安全,那就登記太太名下。」
但實際上,登記名義人是誰,法律上處分權原則上就在誰手上。
換句話說,如果房子登記在太太名下,理論上太太仍然可以出售房屋、設定抵押權、贈與他人或再做其他處分,並不會因為夫妻關係就受到限制。
方式一:預告登記
簡單來說就是:未來如果要出售、贈與、設定抵押權等處分行為,必須取得預告登記權利人的同意,否則地政機關不會辦理登記。
優點:費用相對較低、辦理程序簡單、可以有效限制處分。
注意:預告登記主要是限制處分權,對於債務問題或其他財產管理功能較有限,而且要有實際的法律原因。
方式二:信託登記
如果希望保護程度再高一些,則可以考慮信託規劃。透過信託契約約定:誰管理房屋、誰受益、何時可以出售、何種情況才能處分,甚至可以結合傳承規劃。
優點:保護效果較完整、可搭配財產傳承、可依家庭需求客製化規劃。
但成本與程序也相對較高。
淑婷代書小提醒
很多人以為:「房子不要登記在自己名下就好了。」
其實真正需要思考的不是登記給誰,而是——如果未來發生風險,我希望這間房子如何被保護?
不同家庭狀況,適合的工具也不同。有的人適合預告登記,有的人適合信託,有的人其實什麼都不用做。
重要的是在風險發生前先規劃。畢竟比起事後補救,提前安排總是比較輕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