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讓渡買賣流程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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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買賣與換約流程說明
在房地產市場中,一般購屋者常屬於資訊落後者,許多熱門建案的優質棟別與樓層,往往被建商、代銷業者的親友、VIP 或長期投資客優先購得。若想購入理想的戶別與樓層,便需透過「預售屋權利讓渡(換約)」的方式,向原買方購得該房屋的買賣權利。
為何預售屋換約一定要簽書面契約?
過去許多買方與賣方在預售屋換約時,未簽立書面契約,僅口頭約定即前往建商辦理換約。
但當未來出售房屋時,若無法提出讓渡合約作為成本證明文件,將造成報稅困難。
例如:
甲以 800 萬元向建商購買預售屋,乙以 850 萬元向甲承接,雙方直接在建商辦理換約,但建商的合約金額仍為 800 萬元。
兩年後乙以 900 萬出售給丙,因當初未簽讓渡契約,無法證明實際購買價格為 850 萬,只能以 900 萬 − 800 萬=100 萬作為所得申報。
👉 因此,購買預售屋讓渡權利時,務必簽立正式「讓渡合約」,並於成屋後,持該合約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實價登錄更正」,將登錄價格由 800 萬改為 850 萬,確保日後權益。

預售屋換約金額計算方式
常見有兩種計算方式:
1️⃣ 公開透明式:買方可清楚知道賣方當初向建商購買的金額與轉讓價差。
2️⃣ 隱藏成本式:賣方不揭露自身成本,只告知買方需支付的總金額,
買方雖不知利潤構成,但能明確得知最終需支付的金額。
預售屋買賣讓渡流程
狀況一:有履約保證
1️⃣ 雙方議定讓渡總價。
2️⃣ 賣方向建商確認尚未繳納款項(含貸款)。
3️⃣ 買方應支付金額 = 讓渡總價 − 未付款金額。
4️⃣ 買方先匯入履保帳戶(一般為應付款的一半)。
5️⃣ 賣方與建商約定換約時間。
6️⃣ 買方於換約前再匯入剩餘款項至履保帳戶。
7️⃣ 雙方前往建商辦理換約。
8️⃣ 換約完成後,履保機構撥款給賣方。
狀況二:未作履約保證
1️⃣ 雙方議定讓渡總價。
2️⃣ 賣方向建商確認尚未繳納款項(含貸款)。
3️⃣ 買方應支付金額 = 讓渡總價 − 未付款金額。
4️⃣ 簽約當日由買方支付簽約金 5~10 萬元(依雙方協議)。
5️⃣ 賣方與建商約定換約時間。
6️⃣ 買方於換約前開立與「應付餘額」同額的銀行票(扣除已支付之簽約金)。
7️⃣ 雙方前往建商辦理換約。
8️⃣ 換約完成當場交付銀行票。
預售屋買賣注意事項
1️⃣ 建案完工交屋時,買方仍需負擔以下費用:
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瓦斯外管費、預收管理基金等(約 15~30 萬元)。
2️⃣ 確認「換約費」由哪一方負擔(通常為原契約總價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
3️⃣ 查明是否有「客變項目」或與建商之其他私下協議。
預售屋簽約應備文件
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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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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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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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潤筆費 NT$2,000
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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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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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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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潤筆費 NT$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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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合約書正本
代書貼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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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買賣屬「權利移轉」,應完整留存契約書、付款憑證與履保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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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於簽約前由專業代書審閱文件,以避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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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約完成後,應盡速更新實價登錄資料,確保合法且具稅務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