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塗銷與清償證明說明

當貸款全部繳清後,並不代表抵押權會自動消失,必須向貸款銀行申請「清償證明」,再持該證明向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完成後抵押權才正式解除。

一、清償證明內容

向貸款銀行申請清償證明時,銀行將核發一份正式文件,內含:

1️⃣ 抵押權塗銷同意書
2️⃣ 原抵押權設定契約書
3️⃣ 他項權利證明書

銀行作業時間約需 2~3 個工作天
建議在收到清償證明後,立即前往房屋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辦理塗銷。

二、地政事務所塗銷流程

抵押權塗銷可歸類為「簡易案件」,流程相當快速:

1️⃣ 抽取「簡易案件」號碼,等候叫號辦理。
2️⃣ 向櫃台領取並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
3️⃣ 檢附清償證明(含塗銷同意書、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
4️⃣ 繳交資料並完成送件,整個程序約 10 分鐘內 即可完成。
5️⃣ 地政事務所約需 1~2 小時 完成審查與登記,審查完成後會以簡訊通知結案結果。

📌 建議事項:
地政事務所收件後,上述文件(塗銷同意書、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將全數留存,可先影印一份塗銷同意書作為日後申請保險退費使用。

三、火險與地震險退費提醒

抵押權塗銷後,建議賣方向原產險公司申請 火險與地震險退費
由於房貸保險為「一年一保」,且新所有權人需重新加保無法沿用,賣方完成塗銷後可依比例退還未使用期間之保費。

四、申請塗銷應備文件

(一)權利人親自申請

  • 身分證正本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便章

  • 清償證明(內含:塗銷同意書、原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

(二)委託代理人申請

  •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 代理人與權利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代理人與權利人便章

  • 清償證明(同上)

五、登記申請書填寫注意事項
  • 原因發生日期: 應填寫「抵押權塗銷同意書」上所載之日期。

  • 備註欄(9): 若為代理申請,該欄會有一段切結文字,可於地政事務所服務台索取印章蓋印,免當場抄寫。

  • 聯絡電話: 務必填寫,以便地政事務所完成審查後發送簡訊通知。

備註
  • 備註 1:
    部分銀行開立清償證明時,未附原抵押權設定契約書。
    若如此,地政事務所無法確認應塗銷之建號、地號,需另外填寫一份「登記清冊」以補正資料。

    備註 2:
    若抵押權人為 自然人(親友借貸、私人融資等),則須由抵押權人親自出具「抵押權塗銷同意書」(格式不拘),並加蓋印鑑章,另附其印鑑證明,方能辦理塗銷登記。

🌟 小提醒

✅ 申請塗銷全程約需 1~2 小時即可完成。
✅ 建議影印塗銷同意書留存,方便日後保險退費或文件查證。
✅ 若對登記流程有疑問,可洽當地地政事務所服務櫃台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