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案件

1️⃣ 身分證正本
(賣方為公司時,需同時備妥公司大小章)

2️⃣ 印章
買方便章、賣方印鑑章

3️⃣ 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4️⃣ 最新一期稅單及公用帳單
最近一期地價稅單、房屋稅單(或契稅單)及任一期水、電、瓦斯帳單

5️⃣ 賣方印鑑證明
(用途:不動產登記用或不限定用途)

6️⃣ 公司法人文件
若賣方為公司法人,須提供公司(變更)登記表正本或抄錄本

7️⃣ 委託代理文件
如由代理人簽約,需提供授權書

8️⃣ 其他相關文件
如車位使用證明、公共設施分配書等

繼承案件

1️⃣ 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

2️⃣ 繼承人身分證、印鑑章與印鑑證明

3️⃣ 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

4️⃣ 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5️⃣ 被繼承人財產資料
包含國稅局全國財產清單及其他財產證明文件(如存款、股票、不動產等)

贈與案件

1️⃣ 身分證正本

2️⃣ 印章
受贈人便章、贈與人印鑑章

3️⃣ 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4️⃣ 最新一期稅單及公用帳單
最近一期地價稅單、房屋稅單(或契稅單)及任一期水、電、瓦斯帳單

5️⃣ 贈與人印鑑證明
(用途:不動產登記)

6️⃣ 委託代理文件
如由代理人簽約,需提供授權書

7️⃣ 其他相關文件
如車位使用證明或附屬設施證明等

*小提醒

✅ 各項登記皆需核對正本文件,建議同時攜帶影本以利作業。
✅ 若有疑問或文件缺漏,請提前告知本所人員協助補齊。
✅ 文件內容若涉及外籍人士、法人或特殊信託案件,需另行提供補充資料。